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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眼科医院对“智慧医院”建设项目(2022-2025年)咨询规划设计服务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格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眼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项目(2022-2025年)咨询规划设计服务
二、项目内容与目标:以学科发展、医院精细化运营管控、诊疗服务能力提升、患者满意度提升为契机,以《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版)》、《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236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86 号)、《黑龙江省卫健委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1年试行版)>和<黑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实施细则(2021年试行版)>的通知》(黑卫医规发[2021]14号)为依据,结合本院信息化基础和实际需求,经过全面的咨询、评估和论证,制定出本院2022-2025年的“智慧医院”建设规划,以落实国家和行业信息化标准,满足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智慧服务三级、智慧管理二级、三甲医院评审要求,切实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
三、项目交付成果:交付《黑龙江省眼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规划(2022-2025年)》,含建设项目的技术参数和项目预算,同时交付印刷版和电子版。
四、预算资金:自筹资金9.5万元
五、报价要求:
1、所有投标产品的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价格是投标产品最终验收合格的价格,投标价格不得高于哈尔滨市内最低成交价。
2、为防止出现恶意扰乱招标程序的报价,投标人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3、三家以上供应商报名(包含三家),低于三家报名,如属于单一来源需提供证明,如无单一来源证明为无效报名,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报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单位。
4、投标单位如违反上述条款,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协议)
六、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的21个自然日内。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眼科医院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其他开户证明材料);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
4、采购人或询价小组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5、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八、报名及文件获取时间
符合本项目的资格条件并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者,须到黑龙江省眼科医院报名。
报名地点:黑龙江省眼科医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65号)
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时间:自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4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逾期不予受理。
七、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获取地点:黑龙江省眼病防治所 ( 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51号)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 hljsykyy.org.cn网上发布。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询价时间:2022年2月25日上午10,逾期递交不予接收。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省眼科医院采购办。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眼科医院
联系人:华女士; 电话:0451-81790518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 265号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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