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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 】“乙类乙管”怎么管?您想知道的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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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9

  2022年12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将新型冠状病毒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这是国内疫情防控措施的重要调整。《实施意见》有哪些重要信息?对我们的生活有哪些影响?下面来一起看看吧!

  01我国法定传染病如何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1.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2.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2020年1月20日,经报国务院批准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随着病毒变异、疫情变化、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效统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2022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2023年1月8日起,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那“乙类乙管”如何管控?具体有哪些改变?小编继续为大家讲解。

  02乙类传染病如何管控?

  “乙类乙管”绝不是放任不管!绝不意味着所有防控措施的退出,当前,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

  按照《总体方案》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要继续动态追踪国内外病毒变异情况,评估病毒传播力、致病力、免疫逃逸能力等特点变化,及时跟踪研判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同时要监测社区人群感染水平,监控重点机构暴发疫情情况,动态掌握疫情规模、范围、强度和病毒变异情况,研判疫情发展态势。此外,继续依托全国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对法定传染病病例个案信息实时、在线监测。在疫情应对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实时综合评估疫情流行强度、医疗资源负荷和社会运行情况等,依法动态采取适当的限制聚集性活动和人员流动等措施压制疫情高峰,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倡导个人继续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个人防护,按照要求分级分类就诊。《总体方案》指出,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大家要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场所保持人际距离,及时完成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疫情严重时,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落实居家自我照护,减少与同住人接触,按照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健康监测,如病情加重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03从“甲管”到“乙管”,解除了哪些管理措施?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

  社会面防控措施更多集中在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

  除了特殊机构以外,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

  不再对跨区域的流动开展落地检

  不再对外溢风险人员开展跨区域协查

  核酸检测以“单采单检”为主不再全员筛查

  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

  疫情流行期间,核酸检测应以“单采单检”为主

  医疗机构对这些人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包括有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门急诊患者,具有重症高风险的住院患者,有症状的医务人员

  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疫情流行期间,对场所内的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定期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

  公布现有住院病例数、现有重症,包括危重症以及累计死亡病例数

  不再公布既往密切接触者的报告情况

  不再区分本土病例和境外输入病例

  公布频次作动态调整最终调整为每月一次

  重点行业阳性人员原则上不提倡带病工作

  建立关键岗位、关键程序工作人员轮岗备岗制度,疫情严重时原则上工作人员应“两点一线”,并按照轮岗备岗机制安排预备队进驻轮换

  督促员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及时报告单位,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阳性人员原则上不提倡带病工作,如必须到岗,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他人接触

  学校、学前教育机构不得带病工作和学习

  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和学生

  开展症状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不得带病工作和学习

  学校内发生疫情后,短期内实施中小学校线上教学、学前教育机构临时关停等措施

  

  对入境人员不再集中隔离

  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来华

  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

  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

  取消所有进口冷链食品核酸监测检测等措施

  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对入境物品不再采取预防性消毒

  取消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品口岸环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核酸监测检测等措施

  有序恢复出国旅游等护照申请

  有序恢复受理审批中国公民因出国旅游、访友申请普通护照

  恢复办理内地居民旅游、商务赴港签注

  恢复受理审批外国人申请普通签证、停留证件、居留证件的换发、补发等事宜

  取消客座率限制等国际客运航班数量管控措施

  不再对国际客运航班实施“五个一”和“一国一策”等调控措施

  分阶段增加航班数量优化航线分布

  简化机场入境航班处置流程,提高机场运行效率

  逐步恢复受理中外航空公司国际客运包机申请,2023年夏秋航季完全恢复至疫情前流程及要求

  按照疫情前流程恢复受理入境公务机申请

  不再定义入境高风险航班,取消入境航班75%客座率限制

  逐步恢复水路、陆路口岸客运出入境

  逐步恢复陆路口岸(通道) 客运通关有序恢复陆路口岸、边民通道旅客 、边民出入境

  边民通道按照有关规定恢复开通,依法实施出入境边防检查

  恢复毗邻港澳口岸边检快捷通道,符合条件的出入境人员可经边检快捷通道通关

  逐步恢复水运口岸客运通关,允许符合条件的水运口岸恢复客运班轮旅客出入境

  试点恢复国际邮轮旅客出入境,依法签发登轮、搭靠证件,对符合入境条件的外国籍船员依法签发临时入境许可

  取消“不登陆、不登轮、不搭靠”管理措施

  04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主要有哪些应对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在重症高风险人群中推动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二是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相关药品和检测试剂准备,满足患者用药和检测需求。

  三是加大医疗资源建设投入,重点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

  四是调整人群检测策略,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

  五是根据疾病严重程度,分级分类救治患者。

  六是做好社区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和分级服务,摸清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合并相关基础疾病和疫苗接种情况,提供分类分级健康服务。

  七是强化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医院、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大型企业等重点机构防控,严防场所内聚集性疫情风险。

  八是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为农村老年人、基础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提供就医保障。

  

  九是强化疫情监测与应对,研判疫情发展态势,依法动态采取适当的限制聚集性活动和人员流动等措施压制疫情高峰。

  十是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落实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十一是做好信息公布和宣传教育,全面客观宣传解读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目的和科学依据。

  十二是优化中外人员往来管理,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取消“五个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国际客运航班数量管控措施。

  05感染了新冠病毒后还需要隔离吗?

  之前实施“乙类甲管”时,会对发现的感染者和未排除的疑似病例实行隔离治疗措施,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观察。

  

  现在实施“乙类乙管”政策以后,对于发现的无症状和轻症感染者,可自愿选择居家健康管理。不具备居家条件或不想居家、担心传染家人的居民也可选择前往方舱医院隔离治疗。各地也为自愿集中隔离者提供类似“健康之家”等隔离服务。

 

  06入境管理措施有何变化?

  在国境卫生检疫方面,“乙类乙管”后,对入境人员,不再实施闭环转运、集中隔离等措施,来华人员按海关要求填写健康申明卡,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人员可直接进入社会面。

 

  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由海关先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者,可采取居家自我照护或就医,阳性人员信息,海关要及时通报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对入境物品不再采取预防性消毒,对进口冷链食品不再进行抽样检测。

  07如何保护重点人群?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等重症高风险人群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降低重症发生风险。

  定时开窗通风,提高室内空气质量,能减少可能存在的病毒量。但目前天气还比较寒冷,室内外温差大容易引起感冒。如果家里有老人,建议增加通风次数,减少通风时间,可选择在阳光充足的时候开窗通风,每次10分钟左右。通风时注意保暖,适当增加衣物。

  

  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等人群应根据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注意药品适用人群范围和多种药品合并使用禁忌,患者本人或监护人要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必要时及时就诊。

  若必须前往医院,家属应帮助老人做足防护措施,戴好口罩、帽子并及时洗手。在医院时注意不要触碰口罩外侧,切勿乱碰乱摸,摘脱口罩后要洗手。同时也要注意保护他人,与人保持距离,打喷嚏或咳嗽时记得用手肘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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