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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文明科室文明职工考评及奖惩办法

医院文明科室文明职工考评及奖惩办法

2021-01-29

  一、总则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大力加强文明细胞建设,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活动,充分发挥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在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下简称“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带头示范作用,加强对文明科室管理,不断提高文明科室的质量,使创建文明科室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现根据文明办关于有关文明单位考核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创建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必须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围绕“推动医院发展,构建和谐医院”这个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围绕实现医院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提高科室的整体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职工素质和医院文明程度,为医院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文明科室是一项综合性的荣誉,全院职工都应当积极参加创建文明科室活动,关心和扶持文明科室的成长,维护文明科室的荣誉。获得文明科室、文明职工称号的科室、职工应珍惜荣誉,继续创优争先,当好“三个”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四)医院成立精神文明领导小组,负责医院文明科室创建工作的领导、督导、协调、考评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党支部成立精神文明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督查、考核工作。

  二、领导机构

  为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在我院树立讲文明、树新风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经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争创“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活动。现特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刘宏石

  副组长:孙立滨 吴忠民

  组 员:崔海滨 张治平 朱书军 潘 健 李明生

  三、文明职工、文明科室的条件

  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是在医院“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职工认可并经医院精神文明领导小组考核、评选,医院党、政批准、命名的科室、职工。文明科室、文明职工的基本条件 :

  (一)组织领导好。科室领导班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团结进取,开拓创新,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建立了一套有利于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

  (二)工作业绩好。科室坚持以业务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知难而进,艰苦奋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位居前列。

  (三)行业风气好。坚持以服务患者、奉献社会为宗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标准,科室内部管理严格有序,医德医风良好,服务态度热忱文明,服务技能熟练高效,服务设施完善周到,服务质量群众满意。

  (四)创建效果好。认真按照文明办和医院精神文明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医院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从职工到科室开展创建活动,内容丰富,载体多样,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五)思想文化建设好。重视和加强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教育,坚持开展健康、文明、有益的文体活动,移风易俗,扫除精神文化垃圾,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

  (六)综合治理好。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重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等各项工作,做到无环境污染、无重大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聚众赌博、封建迷信等丑恶现象。

  三、文明科室、文明职工的评选和命名

  (一)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每年度评选一次。

  (二)文明科室的评选,坚持日常考察与统一验收相结合,综合部门考核与业务主管部门考核相结合。

  (三)医院文明科室、职工的评选、命名实行届期制,一般为一年一届,超出有效期,所有科室、职工均需重新申报。

  (四)评选名额

  文明科室:1个;

  文明职工:3人;

  四、文明科室的管理

  (一)文明科室的日常管理实:医院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对文明科室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二)发挥各方面监督作用,建立经常性的文明科室考核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文明科室建设中的新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三)医院精神文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文明科室建设的指导,通过组织各类活动,宣传先进典型,交流经验,加强文明科室之间的横向联系,推动创建文明科室活动深入发展。

  (四)对文明科室的考核验收,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1、因科室班子不团结造成恶劣影响的;

  2、因科室工作人员打架、骂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发生各种事故造成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重大经济损失的;

  4、因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及收受商业贿赂的;

  5、因乱收费、私收费,给医院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6、因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文明科室的奖惩

  (一)对获得文明科室称号的科室,应本着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除授予荣誉称号、宣传表彰外,按科室的在职人数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凡当年有医疗事故和纠纷、或其它不良事件等情况,本科室又够标准被评上文明科室的,扣除当事人物质文明奖励,科室负责人减半奖励。

  (二)文明科室工作水平下降或出现严重问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和撤销文明科室称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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